为了减少燃油助动车造成的环境污染,降低燃油助动车行驶不规范而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6月起,平湖市强制淘汰燃油助动车行动将全面铺开。
据市车管所所长陈晓方介绍,从1999年5月31日起,平湖市车辆管理所已对燃油助动车全面停止上牌。目前,全市共有11512辆燃油助动车在册,其中不包括通过外地买卖助动车牌照和无牌无证的“黑车”。2002年底,平湖市对在1997年12月31日前上牌的2600辆燃油助动车进行强制报废。到今年5月31日,最后一辆上牌的燃油助动车也将达到5年淘汰期,这意味着燃油助动车将全面退出历史舞台。
据了解,6月15日至7月15日,燃油助动车开始回收,主动淘汰的车主可凭回收部门出具的证明,在更新摩托车办理证照时享受一定的优惠政策。8月1日起,交警部门将对未按期淘汰的燃油助动车加大查处力度,对上路行驶的淘汰车进行强制淘汰,并对车主进行相应处罚,不再享受优惠政策。(王怡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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