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李先生来电话说,他在购买电动自行车时被商家告知没有发票,只能开普通的收款收据,商家还声称“我们现在的行情就是这样”。就此记者走访了西安伞塔路的电动车市场。
记者先后走访了一些知名品牌代理经销商,经销商都明确承诺有发票。这说明西安市的电动车市场还比较正规,不存在不开发票的问题。但另外一些经销商在得知记者要开发票时却提出要另外加收4%的费用。某牌电动车的经销商是这样给记者解释这4%的费用:每年经销商都要统一给市场管理部门缴纳经营税,在给顾客开出发票以后又会出现二次纳税问题,所以就只好把这部分钱加在顾客身上。
就经销商的说法,记者采访了西安市国税局征管处,征管处孙女士解释说,对于一些没有建账能力的个体经营户,税务部门根据其行业、地段、经营状况,核定一个数目实行定额征收。明码标价的商品,其价格本身就包含有税款,消费者索要发票,不应该再承担这部分税款。但有的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为了少花钱,和商家搞价时表明不要发票共同逃税,这种做法是不允许的。商家有义务为消费者提供发票,消费者有权利索要发票,如果商家不提供发票,或者让消费者交4%的税款,消费者可以投诉。(李博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