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5月1日起,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的同时,国务院推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下简称《条例》 同步施行。一些条款推陈出新,许多有多年经验的老司机不注意也难免撞上“雷区”。
一、“加塞儿”罚200元
5月21日上午,南京市某小学门前一条宽度不到三米的小区小路上,清晨上学前的十分钟之内 ,近二十辆私家车从四面八方蜂拥而至,这时如果两个方向的车辆都有序地按行进方向往前开,那么只要短短的二三分钟就能把小孩送到校门口。但有些心急的驾驶员,不缓慢排着队往前行驶,结果等对面方向一来车时就造成互相顶牛。几辆车一“加塞儿”就把道路堵死,导致交通瘫痪。
交管专家解析,以前交警对这种“加塞儿”根据《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只能罚款30元,违章者往往无关痛痒。但《交通安全法》出台后,根据第九十条规定,违反这条法规的“加塞儿”将被罚款200元,不依次交替通行的也要被罚100元。
二、电动车超速罚50元
相信路上的行人都曾看见电动自行车骑上快车道或是把车子骑得飞快,大有电动自行车当摩托车用的架势。记者日前在上海路上,亲见一辆高速行驶的电动自行车下坡时,紧贴人行道“飞身而过”,车把狠狠擦过一位姑娘的手臂,带出十多厘米的伤口,鲜血汹涌,姑娘当时吓得没回过神。
专家强调残疾人车、电动自行车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新出台的《条例》规定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超速行驶的,给予罚款50元的处罚。
三、右转弯妨碍直行车及行人罚200元
关心交通的市民都会注意到,在南京市的很多路口交管部门都竖立了这样的告示牌:右转弯的机动车辆注意避让直行自行车和行人,但显然这样的提醒很多驾驶员把它当成了耳边风。据《条例》明文规定,右转弯车辆妨碍了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就要被罚款200元。
四、硬闯黄灯罚200元
“闯红灯是违章,但黄灯时间进入路口,就不算违章。”日前,一位在路口闯黄灯的出租车驾驶员被交警拦下处罚时一直振振有辞,认为自己被罚得冤枉。为此,交警翻开新的《条例》,给他详细解释了一番:黄灯是警告性信号灯。黄灯亮时,所有黄灯所指示的车辆或者人行道上的车辆和行人,都要停止通行。未越过停止线的车辆不准继续通行,违者将罚款200元,记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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