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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张非机动车违法通行罚单开出
来源:泉州网   电动车商情网 2004-5-19 9:4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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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
从5月18日起,泉州市区交警部门针对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违规现象,展开为期10天的统一整治行动。18日上午,一位骑自行车违法闯入机动车道者,因不听告诫被罚20元。据悉,这是《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以来,泉州市交警部门开出的首张非机动车违法通行罚单。 乱闯机动车道违法通行被罚 18日上午10时左右,泉州市区通淮岗亭附近的交叉路口,一位小伙子骑着自行车闯入车流滚滚的机动车道。此时,不断有机动车辆从这个路口疾驰而过,这位小伙子战战兢兢地穿梭于机动车之间。 值班交警见状赶忙出面制止,但这位小伙子不仅不听从劝导,还想趁机逃之夭夭。此种行为已经严重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按照《福建省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标准》规定,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罚款20元。值班交警于是依法开出一张罚单。这位小伙子随后在罚单上签了字,成为《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来,我市首位因闯入非机动车道违法而受处罚者。 值班交警说,一些交通意识淡薄的市民喜欢跟交警捉迷藏,不是闯红灯就是违法行驶,给交通整治带来很大的难度,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也构成很大威胁。因此,对交通违法行人和非机动车辆加大处罚力度是很有必要的。 交警集中整治以提高守法率 记者了解到,从18日起至5月28日,泉州市交警支队针对中心市区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违规行为,展开为期10天的统一整治行动,以有效地扭转中心市区交通混乱的局面。 此次整治的重点是非机动车(包括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进入机动车道行驶,行人进入机动车道行走,无牌证人力三轮车上路行驶,不按照交通指挥信号灯通行等交通违法行为。 整治中,交警部门将把疏导、劝阻与宣传教育相结合,加强对群众进行交通法律和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群众自觉遵守交通法律和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群众自觉遵守交通法律的自觉性。并按照《福建省道路交通安全违反行为处罚标准》的暂行规定,对交通违规的行人处以10元的罚款,对非机动车驾驶人交通违规的处以20元的罚款。 交警部门希望,通过阶段性集中整治,中心市区交通主干道设有隔离带路段的非机动车守法率达85%以上;行人守法率达80%以上;未设隔离带的路段达80%以上.(张沼婢 林劲峰)      
关键词:电动车 
我来说两句( ) | | 责任编辑:白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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