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在道路交通中属于“弱势群体”,在大量的机动车车流中穿行的人,时刻与危险相伴。今年5月1日起实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次以法律形式规定交通参与者的交通行为,其最显著的一个特点就是以人为本,加大了对“弱者”的保护。《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实施,让我们看到了保护行人交通安全的人文关怀。然而,书面上的规定就能保证行人在交通中的安全了吗?据了解,五一期间,海南全省共发生重大交通事故8起,行人成为交通事故中受害的人数非减而增。
交警:行人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究竟谁能保证行人在交通中的安全?海南省交警总队有关负责人说,解铃还需系铃人。行人要保护自己在交通中的安全,首先必须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在红灯前等一等,过马路时走人行横道、过街天桥。这些都是很简单就可以做到的事。如果为了节省一两分钟的时间而横穿马路,如果换来的是生命的丧失和肢体的残疾,是很不值得的。即使没有身体健康的损失,一次惊吓也能让人造成永久的心理阴影。
其次,机动车在人行横道上应该放慢速度。《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次以法律的高度,规范了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的行为。既然上升到了法律的高度,那就不存在是否要遵守的问题了,而是成为了一种义务。如果违反了,那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承担法律责任。
行人:我们也不想横穿马路
在采访中,很多行人都表示,并不想违反交通规则,更不想将自身置于危险中。只是海口的交通设置太缺乏人性化,给行人造来很多不便。昨天,记者分别来到海口市海秀东路国宾路段、龙昆南路海南师范学院路段以及解放西与大同路、龙华路交汇的三叉路口这三个行人横穿马路的典型路段,进行了现场采访。
下午2时30分,记者首先来到海秀路的国宾前,远远就看见两男子横穿马路。该路段恰好是南大桥与海秀路的连接口,车下桥时速度很快。两男子在车流间左躲右闪,记者着实地为他们捏了一把汗。记者在海口市交警大队了解到,自从今年4月份海秀东路明阳酒店前的人行横道改到南大桥下之后,行人为图方便违章横穿马路的事情屡见不鲜。记者粗略统计了一下,半个小时内横穿马路的多达60余人次。更让人担心的是,海口市第九中学、海口市二十八小就在这一路段。记者采访时正好是学生上学时间,不少学生为赶上课也横穿马路。一位在国宾工作的余小姐对记者说:“其实我也不想违章横穿马路,多危险呀。可是我住在义龙路,以前走斑马线只要五分钟就到了上班的地方。自从这里的人行道撤走之后,要拐到南大桥下,要走15分钟才能到,这人行道撤得太不合理了。”
在解放西路与大同路的三叉路口,记者询问了一位被市民俗称“小黄帽”的交通协管员。他告诉记者,每天穿马路的人太多了,都管不过来了。虽然这里有三座过街天桥,但市民为了逛街方便,随意穿马路。一边是巡检员的抱怨,另一边是市民的抱怨。市民张女士告诉记者:“三叉路口的天桥没有任何遮挡,夏天太阳又辣,逛街已经累死了,还要拐到天桥去晒太阳,太难受了!”采访中,蔡先生告诉记者:“在广州、上海等城市的交通设置就很人性化,天桥一般都是汽车走,行人一般都走斑马线或地下通道,方便又凉爽。”
与海秀路与解放西路的情况相反,记者赶到龙昆南路海南师范大学门前看到,曾经的一条被称为“生死时速”的人行横道而今装上了红绿指示灯,行人可以更方便,更安心的过马路了。海师大二教育系的张同学告诉记者:“以前每次过这条人行道时,都被我们戏称为‘生死时速’,因为汽车根本不会让你!现在有了红绿灯就不用担心了。”
规划部门:交通设置确有不合理
“难道只是行人的错吗?海口有很多地方没有天桥和斑马线。”面对记者的疑问,海口市政规划部门也表态说,还有很重要的一点,海南急待解决一些交通设施弊端。如斑马线安放地段不合理,许多市民都向他们反映该有斑马线的地方却没有斑马线。他们也在考虑这方面的问题。如果行人,机动车,政府相关部门三方共同努力,那么,行人在交通中的安全问题,会得到很大程度的改善。(苏钟 刘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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