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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令电动自行车通路权问题再次引起社会关注。作为全国最大的自行车生产基地,广东却一直不准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为此省人大代表在今年初的省十届人大二次会议上发出了解除“禁令”的呼吁。
5月11日,广东省公安厅在给代表的正式答复中表示,电动自行车最终能否实现道路通行权,取决于各地的实际情况,由省政府综合考虑地区之间、城乡之间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差异进行决策。在此问题上不能搞“一刀切”,既不能严令禁止,也不能强制各地执行。省经贸委则表示,鼓励支持业内企业大力发展电动自行车产业。据悉,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细则》正在制订之中,电动自行车上路问题届时有望明确。
现状调查:粤已有此车近10万辆
电动自行车目前在广东不能上牌,但在省内许多地方被普遍使用。据行内人士估计,光是惠州城区1个月就能卖出1000辆,而目前在惠州各地出没的电动自行车超过1万辆。而在梅州市,繁华的梅州大道有5公里长,是远近有名的“摩托车一条街”,但从去年至今,这里已有1/4的档口改为电动自行车专卖店。据行内人士粗略估计,目前全省上路的电动自行车有近10万辆,并且以每月约6000辆的速度在增加。
据省自行车协会秘书长刘志谋介绍,今年3月12日,省内电动自行车厂商和省政府相关部门开了一个座谈会,会上透露,因为广东是全国最大的自行车生产基地,目前有电动自行车厂50多家,而真正获得生产许可证的仅有10多家。一旦电动自行车在广东可以上牌,数月内可能有300多家厂在广东出现。
代表建议:原有禁令应尽快解除
“电动自行车正以其轻便、安全、价格低廉并且没有尾气、噪音污染等优点成为不少城市工薪阶层,特别是中低收入者欢迎的代步工具。”在今年初召开的省十届人大二次会议上,邢映纯等省人大代表提交建议,要求政府解除对电动自行车的“禁令”。
代表们提到,目前广东省采取“一禁了之”的办法,即对其入户问题没有明确规定,但交警部门已发出通知严禁电动自行车上路。他们认为,对其相应的处罚条例未出台,在生产、销售部门也无相应的措施,一旦严格执行上述规定,这无疑会给原本收入不高的电动自行车购买者带来损失。为此,代表们建议政府允许电动自行车上路。
允许电动自行车入户,但管理费的收取要考虑低薪阶层的承受能力,避免其负担太重。同时要加强管理,从安全角度考虑,禁止电动自行车进入机动车道;加强对生产环节的管理,时速限制在40公里/小时以内。
市民看法:上路后应限速限区域
家住越华路的林玉:其他地方我不知道,但是广州为了限制摩托车费了这么大劲,现在又冒出电动自行车,我看还是要限制才行。因为电动自行车开起来其实和摩托差不多,在路边开速度太快容易撞到路人,在机动车道上又会钻来钻去造成交通堵塞。广州现在摩托车一年比一年少,大家都高兴,电动自行车千万不要来掺和了。
家住白云区太和镇的陈卓勇:电动自行车上路应限制在一定区域内,在农村和郊区我看就没有必要限制,因为给大家生活带来的方便是主要的。当然,安全问题还是要很注意,开摩托车的人还有个驾照,电动自行车至少应该规定驾驶年龄。还有就是车辆的速度也要控制,限制只能慢慢开,否则走路的人就危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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