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为我们的生活带来了很多便利,就拿电动自行车来说吧,它的出现为我们的出行就带来了极大的便利。然而在浙江省嘉兴市,一段时间以来,电动自行车却闯下了大娄子。
前不久,嘉兴市区繁华地段文昌路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一辆高速行驶的电动自行车将一名行人撞倒了。受伤妇女被送进医院救治,但由于伤情严重,几天后她就离开了人世。经过调查,事故发生时,肇事的电动自行车时速在每小时25公里左右,而根据规定,电动自行车的时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5公里。显然,超速行驶是这起事故的重要原因。
这起事故并非偶然,据了解,今年以来,嘉兴市就发生了多起电动自行车超速行驶、撞人致死的事件。一时间,电动自行车交通肇事成了嘉兴市道路交通事故的一个“增长点”。然而更让人担心的是,许多市民对于电动自行车限速的规定并不了解。
那么,大多数电动自行车真的是保持在规定时速以下行驶吗?在公安交管部门对电动自行车的测速中,记者看到大部分电动车都超过了规定速度,最快的达到34公里/小时。
在《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的规定了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辆,容易和人力自行车、三轮车或者行人混行,因此法律对电动自行车的最高时速进行了限制。既然有了限速标准,怎么还会出现这么多超速的电动自行车呢?事实上,一些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在生产时,就做了手脚。
从质量检验部门对整个电动车检查的情况来看,生产企业合格的只能达到40%左右,这里最主要的情况一个是超速的问题,一个是整车重量的问题,超速的情况可能是迎合了部分消费者的要求
可是这些超速车辆都经过了车辆管理部门核发证照,怎么还会出现问题呢?记者在嘉兴市销售电动自行车的商家暗访时,了解到了令人吃惊的情况。
“能开起来多快,30码差不多,30码按规定已经超过了,按规定是超速的,我们这里有快慢档,这么弄一下,就这样按一下,这个就是20码,就是这个开关,你要快点就快点。”
电动自行车的隐患不仅在此,交警们还发现,许多电动自行车由于缺乏重视和保养,往往存在着制动系统的毛病。由于电动车的刹车和普通的自行车有点相象,特别是经过风吹雨淋之后,只动没有出厂的时候那么好,而且缺乏一个经常性的保养。专家认为,虽然电动自行车是属于非机动车辆,但从发展的现状来看,应该建立一些必要的管理措施。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律系教授余凌云认为,电动车也可以考虑年检制度。因为它跟一般自行车还不一样。自行车速度慢,所以这个车车况不好的话,它也不至于出很大的问题。电动车如果车况不好,或者有什么问题,就会出比较大的问题。所以应该有一些特别的规定。可以制定一些专门针对电动车的规则,来解决它的秩序的问题。
电动自行车能给我们的出行带来方便,但是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只有在确保您的电动自行车车况良好,并在行驶过程中遵守交通法规,电动自行车才能真正为我们的出行提供便捷的服务。(夏莺 郑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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