仿佛一夜之间,霸州市胜芳镇冒出了近千辆电动出租车,其数量在当地已远远超过“面的”、人力三轮车等其他类出租车,正成为该地出租车业的“老大”。然而,电动出租车自诞生之日起,就饱受各职能部门的罚款之痛。
出租车主遭遇罚款
张某是该镇一名农民,去年10月,他花4000元买了一辆电动三轮车开始跑客运出租。胜芳镇像张军这样的农民不在少数,外地人到胜芳镇一时找不到合适的工作,也做起了三轮拉客生意。今年年初,电动三轮车由原来的几十辆一下发展到近千辆。
经营时间不长,张军就发现生意艰难:交警说电动三轮车属于非机动车,不给上机动车牌照,这样开“车”到别处时常被交警拦住。他申请办理驾驶证,去年11月交了钱,驾驶证至今没发下。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的人见了电动三轮车动不动就拦住要罚款,理由是随便停车,有时好端端地停在路边也要罚,可城管至今没明确什么地方可以停车。
奇怪的“出租车辆管理站”
自3月1日起,“胜芳公安分局出租车辆管理站”开始要求全镇所有的运营三轮车统一上牌照,每辆出租车需要交纳70元钱,其中10元用来给车主照相,60元为一个季度的管理费。对于没有挂牌的车辆,将由出租车辆管理站派人在街上巡查,一经发现,用大锁链锁于管理站,什么时候交钱上牌照,什么时候才放行。据三轮车主称,管理站的人穿着公安制服,见车就扣,从来没出示过执法证。而管理站收完管理费,也不给任何票据。
记者就此事采访了胜芳公安分局的办公室主任王凯,王凯对此管理站并不知情:“好像去年非典时期因为打架事件关了该管理站,不知道什么时候又重新开业了。”对于管理站与公安分局的关系,王凯称管理站与公安分局没有什么关系,人员和财务上都没有来往,胜芳分局的43名干警没人参与管理站事务。
车主呼唤政府的“管制”
在采访过程中,记者处处听到电动三轮车车主殷切的希望:我们并不是不愿意交费,不愿意被管制,我们只是希望有一个部门能出面规范管理这个市场,而不是随意地以罚代管。(程建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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