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市民询问公安部门,介于自行车和摩托车的助力车,下步怎么办证?不符标准且已办证的咋办?已购不符标的助力车下步怎么办?
公安局针对此问题回复说,自1999年4月份停止摩托车(含轻便摩托车)牌证后,部分市民为解决出行,购置了汽油助力车,以车代步。为缓解社会矛盾,解决“无牌无证”行驶的问题,参照有关政策和标准,经研究确定,对于发动机汽缸排量不大于36ML,具有机动、脚踏两套驱动装置,且脚踏具有实效的汽油助力车核发非机动车牌证。鉴于5月1日《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其中对此类车辆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具体的管理办法。因此暂停了对此类车辆的审批。建议在购买此类车辆时慎重考虑。新管理办法出台后,将及时向社会宣传。(杨胜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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