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5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正式实施。由于这部新法与此前已实行了16年的《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相比有许多新的突破和变化,因此,在新法实施前,公安交管部门和有关方面已举办了街头咨询、知识竞赛、百万人大测试等一系列大规模的宣传活动。
然而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广大市民是否已经熟悉并能自觉执行新法?交警是否能按新法要求规范执法?从30日零点起,记者对新法实施第一天的有关情况进行了实地采访。
交警严阵以待
4月30日晚11时30分,记者来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指挥中心,只见300多平方米的大厅内灯火通明,分列两侧的60个29英寸的监视器,正在变换显示市内68个主要路口、路段的交通情况。
从显示屏上可以看到,雨后湿漉漉的马路上来往车辆行驶有序。显示屏前的指挥台上摆放着十几部电话和对讲机,4名值班的交警一边接听报警电话、认真做记录,一边给各大队的事故交警发指令。
值班的柳志强科长介绍,全市所有的交警大队都安排有专人待警,根据报警情况,指挥中心将指派辖区交警赶赴现场,进行伤员救治和事故处理。据介绍,当晚全市共有约60名交警分别在指挥中心和各交警大队值班,迎接新法实施第一天的到来。
特权车”规矩了
长期以来,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等“特权车”乱鸣警报、随意违章的情况,令广大群众颇为不满。对此,我省曾于去年5月份开展过专项治理。
对“特权车”的通行,新法规定:非执行紧急任务,不得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不享有相应的道路优先通行权。
在4月30日的现场采访中,记者几乎没有听到警报器鸣叫。在迎泽大街、五一路、解放路等主要干道,“特权车”基本都能遵守交通规则,未发现闯红灯及违章变道、转弯等常见违章现象的发生。
行人依然较乱:昨天上午10时20分,记者在新建路与府西街交叉十字路口看到,斑马线对一些行人来说仍然是一个摆设。许多行人仍像以往那样把闯红灯当成“家常便饭”,只是在躲避来往车辆时才小心翼翼。在此过程中,一位中学生突然从红灯下冲出,向对面跑去。交警急忙将他拦住并讲解了新法中的规定。采访中,行人普遍反映:他们知道《道路交通安全法》今天实施,对其中的有关规定也有所了解,但就是平时的坏习惯一时难以改正。
中午12时15分,在府西街国贸大厦对面,一个老头手提猪肉,左顾右盼穿过来往的车流,颤巍巍翻过了路中间的护栏,让过往路人着实替他捏了把汗。记者在迎泽大街、并州路等其它街道也看到,不时有路人当街跨越护栏。
新法规定,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该避让。但这并不意味着行人可以“为所欲为”,新法也同时将行人违规罚款的最大数额由5元提高到50元。
采访中记者发现,大多行人对此并未引起足够的重视,而机动车在避让行人方面也还做得不够。
电动自行车多了:据记者粗略统计,昨天上午11时15分到25分,在府西街和解放路交叉十字路口,仅10分钟之内就有42辆电动自行车经过。其中一位叶女士说,她骑电动自行车已经快两年了,2002年曾因电动自行车禁止上路一事提心吊胆过一阵子。《道路交通安全法》把电动自行车定为非机动车,大家更放心了。
记者看到,电动自行车都能自觉在非机动车道行驶,基本没有窜道行驶的现象。交警介绍,新法将电动自行车纳入了非机动车范畴,同时规定电动自行车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我们将严格按此规定进行管理。
严惩酒后驾车
4月30日中午1时40分,迎泽大街和桃园路十字路口,一辆晋D牌照的白色长安面包车,在交警示意停车后突然加速欲逃脱检查,被交警拦住。因司机身上有酒味,交警用酒精测试仪对其体内酒精含量进行了测试。测试结果为38毫克/100毫升,即100毫升血液中含有38毫克酒精。执勤交警介绍:测试结果若大于150毫克/100毫升,就属于严重的醉酒驾驶行为,可对司机进行拘留。因该司机属微量饮酒,交警按规定对其进行了教育和处罚。
中午1时许,交警在亲贤北街检查一辆晋J牌照的桑塔纳车时发现,司机的血液酒精浓度为13毫克/100毫升,也属于酒后驾车。交警对其处罚后,责令换人驾驶。随后两个小时中,交警在此共查获5名酒后驾车司机,其中未发现醉酒驾车者。
据介绍,根据新法,酒后驾车者,暂扣驾驶证1个月以上3个月以下,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醉酒驾车者,由公安交管部门约束至酒醒,处15日以下拘留和暂扣驾驶证3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并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而公交、出租等营运机动车司机,酒后驾车,处暂扣驾驶证3个月,并处500元罚款;醉酒驾车,由公安交管部门约束至酒醒,处15日以下拘留和暂扣驾驶证6个月,并处2000元罚款。(张晋峰 刘伟 袁剑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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