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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法施行第一天市民知法少 交警不胜管
来源:中国宁波网   电动车商情网 2004-5-3 13: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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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
东南商报讯(记者张贻富陈乐伟)昨天是五一节,也是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的第一天,我市交警部门在上路执法的同时,也开展了新法的宣传工作。而记者昨天在市区各主要道路上发现,一些行人和驾驶员对新法知之甚少,违法现象比较普遍。 行人闯红灯交警不胜管 法规要点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行人乱穿马路、闯红灯,最高罚款从过去的5元提高至50元。 记者目击记者昨天发现,不少行人对此并不知情,闯红灯的现象仍频频发生。上午10时许,记者在中山东路新华联商厦路口看到,该路口车水马龙,许多行人过马路更是“见缝插针”,只要有空档,不管红灯还是绿灯,照样穿梭。这反而使得过往车辆被迫放慢速度,排起了长龙。另外,记者还注意到,大量的行人在非机动车道上漫步,迫使自行车、电动车只能缓慢穿行,骑车者不停地摁车铃,响声不断。 记者随机调查了20名行人,结果有13人知道道路交通安全法昨天起施行,但并不知道行人乱穿马路、闯红灯,最高罚款提高到50元。一名中年男子甚至说:“罚什么款!就算罚款我也不会给警察!” 对此,一名在现场执勤的交警也显得无可奈何。他告诉记者,他们已按照新规定进行执法,但昨天是五一节,天一广场及其周边人流、车流量实在太大,很多行人乱穿马路,他们管不胜管,往往纠正了一个,其他人照样违法闯红灯。 汽车过路口大多不让行 法规要点道路交通安全法赋予行人在人行横道上的绝对优先权,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记者目击昨天下午2时许,记者在药行街车轿街交叉口看到,该路口没有交通信号灯,但一些出租车、公交车在行人过人行横道时反而加大油门抢道通行,一些行人被困在人行横道中间,进退不能。一名老人过马路时,有一辆出租车疾驰而来又紧急刹车,吓得老人一个趔趄。 记者在该路口观察了约10分钟,发现期间至少有50名行人在人行横道中间被车流困住。 纠纷难私了道路不畅通 法规要点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记者目击这一规定意味着,一些小的交通事故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私了”,而不必通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了,这对道路畅通也大有便利。然而记者昨天在采访中却发现,不少市民对此还知之甚少,发生纠纷而堵塞车道的现象仍有不少。昨天上午11时许,记者在百丈路箕漕街交叉口看到,一辆别克轿车在由东往西行驶到该路口右转弯时,与一辆同方向骑行的自行车发生轻微刮擦。尽管双方都损失不大,可接下来的场面却让人惊心,骑车的妇女立即和轿车的司机对骂起来,顿时现场围满了观众,窄窄的马路也堵得水泄不通。 下午4时许,在海曙苍松路与苗圃路交叉口,记者也看到了一起类似的情形,两辆轿车发生轻微刮擦后,两车司机都把车泊在马路中间,互相指责,造成马路拥堵。
关键词:电动车 
我来说两句( ) | | 责任编辑:白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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