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张小姐两年前买了一款电动自行车,由于长期使用,目前该款电动车电池出现了供电不足、电瓶盒破损以及相关的塑料配件损坏等“病症”。张小姐认为该电池的使用寿命可能到期了,需要更换一个新的电池及配置一些相关的零部件。
前不久,张小姐与该款电动自行车的维修部取得联系,提出了自己的要求。可维修部工作人员的答复却是目前没有此型号的电池及配件供应。这下,张小姐傻了眼,心想几千元买的电动自行车总不能当作自行车使用吧。怀着希望,日前,她来到白下区消费者协会请求帮助解决。
消协工作人员在受理张小姐的投诉后,立即与维修部取得联系。结果却让人失望了。由于该型号的电动车已经不再生产,目前该维修部确实没有该款电动车的电池及相关配件供应。消协根据国经贸《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的有关规定,要求维修部门尽快与电动车生产厂家联系,想方设法帮助消费者解决问题、做好售后服务工作。最后,经过消协的调解,维修部经理同意帮助消费者解决电动车配置问题。
消协在此提醒广大生产者:根据国经贸的有关规定,生产者有应当保证在产品停产后5年内继续提供符合技术要求的零配件的义务。同时,消协还指出,在科技日新月异,产品不断推陈出新的今天,完善、到位的售后服务也是商家在市场中取胜的法宝之一。否则,消费者在买了产品,出了问题,却找不到维修的地方或是难觅配套装置,难免寒了心,失去了对产品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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