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一商家在南宁一家媒体上做广告,声称“给你的自行车装一个电动心脏”:普通自行车变电动自行车收费380元,保修三年;含自行车整套收费为480元;三轮车改装收费为380元,三年包换。
我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明文规定:自行车、三轮车不准安装机械动力装置,且不论刊登这则广告是否合法、会不会误导消费者,至少可以说明一个事实:电动自行车克隆版本已经在南宁闹市冒头。记者对此进行了暗访。
店小门道大 克隆电动车
根据广告提示,记者于4月2日来到南宁市解放路39号,某一个时尚个性电动自行车专营店,店面不大,约10平方米,一切摆设看起来还很新,看样子刚开业不久。一名年轻的店员坐在门口,旁边放着七八辆新的自行车和一辆半旧、已经改装上电动装置的自行车。另一名店员坐在店堂的一个角落,手脚麻利地给一辆普通自行车安装“电动心脏”。
记者称想给自行车安个电动装置,推车走进了店铺。坐在门口的店员见有生意到,立刻站了起来,说如果是顾客自己拉自行车来改装,一辆收费380元,如果在店里买一辆已经改装好的,收480元,而且一再强调绝对是全新的。倘若想要更好的,加装上防震功能就收650元。
保修三年长 强调会认账
据店员介绍,一辆普通的自行车变电动自行车,要安装一个马达、一个电瓶、一个车把,还有一个照明车灯,改装之后的自行车每小时可以跑20公里,充一次电能用两个小时。至于刹车安全装置,店员说自行车的刹车是原车的,假如骑车车速过快,想急刹车,用自行车的刹车就够了。改装的车把是用来控制车速的,想改变速度,只要扭动改装上去的车把即可。
当记者问及“保修三年”是否有保障时,对方一再强调,保修的是改装后的自行车的马达,保修期三年,并称对顾客的承诺他们办得到,而且一定会负责到底。
只是助力车 交警不会查
这样改装的自行车上路会不会被查呢?对此,店员笑着说:“没关系的,它规定的是电动车不能上路,我们这种不是电动自行车,而是叫助力车,只是帮顾客在自行车上装了一个助力器而已,这样改装又不犯法,所以骑在街上交警是不会查的。”
“你是不是要改装这辆自行车?”“要多少钱?”“就380元,不会多收你的钱。”记者说这价钱太贵了,问能不能优惠点,店员直摇头说:“我们这个店才开业一个多月,不能优惠了。”当记者追问除了改装自行车外,能否改装其它车时,店员警惕起来,只说了一句:“还改装三轮车,不过价钱要贵一点,保修期也是三年。”
为了充分发挥快速环道的交通主干道功能,保障安全和畅通,早在2002年6月30日,南宁市公安局就已经公布《关于快速环道和快速环道以内道路交通管理的通告》,并于当年7月10日起施行,通告明确规定禁止电动自行车(助力车)在快速环道以内所有道路行驶,即禁止电动自行车在由快速环道合围的所有城市道路和公路行驶。
至于该时尚个性电动自行车专营店“生产”的所谓的助力车,如果骑上路,难道交警真的会网开一面吗?
如此改装版并非是国标
为了弄清该时尚个性电动自行车专营店“生产”的所谓的助力车与真正意义上的电动自行车有无区别,记者查找了电动自行车的相关资料,得出明确的答案。
1999年10月1日实施的国家标准GB17761-1999《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是目前对于电动自行车而言最权威的标准。根据该标准的规定,电动自行车(electricbicycle)的定义为“以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两个车轮,能实现人力骑行、电动或电助动功能的特种自行车”。同时,该标准还对电动自行车的技术要求作了规定:最高车速应不大于20km/h,整车质量(重量)应不大于40kg,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应不大于240W,具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等。
根据上述定义,可以判断出该电动自行车专营店“生产”的所谓的助力车并非真正意义上的电单车,顶多属于电单车的“克隆版”,属于车辆非法改装行为。(黄宗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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