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治摩”行动的续曲,无锡市区电动自行车的规范管理工作即将全面展开。3月9日,市公安局正式发布消息:3月15日至5月15日,交巡警部门对市区符合条件的电动自行车核发号牌和行驶证,集中申领牌证的地点设在苏锡路金城路口易初爱莲超市金城店北侧。
电动车申领牌证分三阶段进行:
2002年购买的电动车在3月15日至4月5日申领;2003年1至9月购买的电动车在4月6日至25日申领;2003年10月以后购买的电动车在4月26日至5月15日申领。具体时间为每天上午8时半至下午5时半,双休日照常办理。已有牌证的电动车车主可凭原牌证换领新牌证,换牌不受上述时间限制。
凡居住在无锡市市区范围内的居民,购买符合国家《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标准电动自行车的,申领牌证时需带好本人身份证明(非本市市区户口的凭身份证明和暂住证明)、购车发票、产品合格证及复印件和所购车辆。集中申领期间,每辆电动车收取牌证费用1元。
此次集中申领主要“卡”住三种类型的电动车,即拼装、改装、自行组装以及整车性能不符合《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与其合格证或牌证不符的;无购车发票又无法证明电动自行车来历的。据有关部门透露:对在今年3月1日《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告》发布前已购买的电动自行车,技术性能和规格虽有超标,但不影响骑行安全和道路交通秩序的,可视车况核发牌证,但车主必须在5月15日前办理有关申领手续。
5月16日起,电动自行车号牌申领工作转入正常办理。凡购买符合标准的电动车车主,前往市车管所河埒口非机动车办证点(河埒口上里东74号)办理有关手续,同时缴纳规定费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