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彭女士向王江泾工商所反映,她在王江泾镇某车行买了一辆某品牌电动车,售价是2340元,但近日到嘉兴非机动车辆管理所要求上牌,却遭到了拒绝。那里的工作人员说彭女士买的是一辆电动摩托车,按照有关规定,电动摩托车是不能上牌的。彭女士遂要求退货给车行。
◆ 原由
接到投诉后,王江泾工商所的工作人员与嘉兴非机动车辆管理所取得了联系。管理所的仇警官介绍说,国家颁布的电动自行车技术标准规定: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不得大于每小时20公里,电动机额定输出功率不得大于140瓦,而且可以脚踏行驶。而外形酷似摩托车的电动摩托车不但不能脚踏行驶,车速一般都在每小时40公里以上,电动机额定输出功率更在500瓦以上。根据《浙江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电动摩托车是不能上牌的。而许多消费者根本就不知道电动车还有电动自行车和电动摩托车的区别,一些商家在销售时,更是故意把电动摩托车说成电动自行车。
◆ 结果
在了解了情况后,王江泾工商所与车行取得了联系。经过调解,车行老板同意退货,但由于离彭女士购车时已有一段时间,车子的外观有些损坏,她最终拿到了2000元退货款。
◆ 提醒
有关部门提醒市民,除了不能上牌之外,电动摩托车还有其他一些危害。首先,电动摩托车的生产没有统一的国家标准,质量不稳定,刹车性能不好,速度又较快,上路后容易“出事”;其次,电动摩托车的电池容易坏,废旧电池中含有放射性物质,会造成对环境的严重污染。
目前,一些销售商在打“擦边球”,因为有关部门还没有出台电动摩托车的管理办法。但可以肯定的是,由于技术参数不符合电动自行车的标准,电动摩托车不能参照电动自行车的定义和管理办法。大家在购买时要小心区别,以免上路后遇到麻烦。(邓钰路 顾斌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