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以其便捷灵巧和实惠的价格,赢得了诸多市民的偏爱,但诸多隐患也随之而来。3月2日,衢州市经贸局、公安局、工商局、质监局、环保局五部门联合发出了<<关于加强衢州市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上牌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未上产品目录、不合格的电动自行车商家将依法处理,同时,对电动自行车上牌严格把关。
筹建、新建电动自行车的生产企业,投产前必须先经市经委组织初验,具备生产必备条件后,才能将产品上报省经贸委,进行省级鉴定。已具备申领电动自行车生产许可条件的生产企业,其产品应先向省经贸委提出鉴定申请。
产品经省级鉴定合格后,再向省公安厅申请上产品目录。企业在具备生产必备条件、并取得产品省级鉴定和省公安厅的目录后,才能向市质监局提出申领生产许可证,再组织批量生产。
《通知》强调,公安部门将严格把关电动自行车上牌,对行驶中的无证、无牌的电动自行车和现在不能上牌的电动三轮车,将加大管制力度。
工商部门对于生产销售没上产品目录、以及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与电动三轮车的商家,要严肃查处,必要时吊销生产许可证等处理。
环保部门负责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的三废治理达标和电池生产企业的废电池回收工作。(毛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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