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上海市消保委最新的投诉统计分析,电动助动车“后来居上”,成为近期投诉的新热点,其势竟然盖过了汽车投诉。令人吃惊的是,有些商家竟将电瓶的“三包”起算日期定在出厂日。
据介绍,上个月上海市消保委共受理交通工具类投诉186件,较去年2月增长了133%。其中电动助动车投诉94件,占交通工具类投诉总量51%,明显超过汽车、自行车和摩托车投诉,成为交通工具类投诉中比重最大的部分。
投诉问题主要集中在:一、售后服务不到位。为促进销售,许多电动车经营者作出了上门维修服务的承诺,但实际操作过程中却往往不能兑现承诺。二、质量差,久修无果。如,徐先生去年9月购买了一辆电动车。使用中,因故障经对方修理了8次,更换了电动机、控制器和蓄电池,但仍旧未得到修复。三、最大行程达不到,“三包”期界定有争议。如,沈先生去年5月份购买的电动车,电瓶的蓄电力明显不足,达不到说明书承诺的最大行程,向维修部反映,对方却称电瓶“三包”期是从电瓶出厂时间(2002年10月)算起,以该电瓶过保修期为由拒绝保修。
为此,上海市消保委提醒市民选购时,尽量到正规店选择一些知名品牌,保留有效票证。(沙情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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