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东港新村的老张这两天总算舒了口长气:那辆折腾人的电动车总算被“制服”了。
老张从市区某电动车销售部购了一辆电动车。去年7月中旬,他发现,上下班骑到养育巷国税局,一来一回,便只剩一格电了。一直正常骑用,电瓶怎会耗得这么快?老张很纳闷,反正还在销售部承诺的一年保修期内,他便找到维修部。维修部一看保修卡,便爽快地答应修,让老张立等。查下来是1块电瓶坏了,3块得一起换。老张原以为肯定会换套新电瓶,便顺口问了句是否换新的。维修人员含糊地哼了一声,老张也没在意。维修人员从仓库里拿出3块乍一看还挺新的电瓶……老张高兴而回。谁料,9月刚过,“新电瓶”又不灵了,开了还不到两个月!这时老张才恍然大悟:“新电瓶”竟是旧的!再到维修部问,员工的回答让他心寒―――“都换新的,我们不得亏死!”无奈,老张又换了一次电瓶。如此,“熬”到去年底,老张已记不清多少回到维修部了。直到去年底的一天,当他再次来到维修部时,员工告诉他,这次可不能免费换了―――已过了一年保修期!老张只有掏出390元,买了一组“真”新的电瓶―――这回总算“熬”出头了。
老张告诉记者,他就是不明白,保修卡上只写明“电瓶保修期内实测容量不足标定容量的60%,可免费修理”,并未说明不换新。他的电瓶用了不到8个月,别人的电瓶也许已用满一年,返修好再换给他,也许还不如修好他自己的呢。
老张的遭遇,许多市民都碰到过。消费者要讨的知情权:为何购车时不告知电瓶不换新?为何不告知所换用电瓶的使用情况?
强化服务,树立品牌,对争夺竞争激烈的市场是至关重要的。一过保修期,就靠着定点维修、特约维修的牌子,不怕你不来,来了就得甘心让我“宰”,强树“霸王”形象,对消费者置之不理,甚至乱收费用,这让购车时被为“上帝”的消费者怎么承受得了?家住彩香新村的王女士投诉:她骑的卧龙电动车前不久在路上摔破了车篮。她便顺路到定点维修部去换,不问不知道,一问吓一跳:一只铁丝网结构的车篮40块,支架另加5块!以前骑自行车的王女士知道,车摊上一只带支架的铁丝网车篮只要十几块,这里的货也不见得有什么特别之处啊?结果她只花了10元钱,就在车摊上换了只新的。
◆ 尽早规范认准售后
记者从苏州市消协了解到,电动车电瓶维修和乱收维修费问题,是消费者投诉的热点之一。由于我市尚未出台相关规定,电动车的“三包”目前是参照自行车、摩托车的相关规定执行的,电动车行业应加强自律,消费者在购车时也应向销售商问明售后服务的详细事宜。据介绍,上海市已于去年9月1日起施行了《电动自行车消费争议纠纷解决办法》,明确指出了销售商、特约维修者对电动车的修理、更换、退货,即电动车“三包”的售后责任和义务,为保护消费者的权益,苏州市也将尽快出台相关规定。
威尔曼律师事务所的杨律师提醒消费者,购车时千万不能被所谓的“优惠价”、“促销价”所迷惑,经销商可能会在售后服务上大把大把把钱赚回来,消费者千万别掉进这个“价格陷阱”。此外,消费者购车时应挑选售后服务比较完善的品牌,挑选自已信得过的产品,并详细了解各项条款。(红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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