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6日下午不到两点,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第14法庭前就来了十几个群众,其中好些是老人,他们是来旁听成都飞机工业集团公司退休高级工程师郑世康状告被告公司侵权案庭审的。下午3时许,当法官和双方当事人、律师进入法庭时,一群记者立即将71岁的郑世康围了起来,在庭审前抓紧采访。由于旁听群众比预料的多,法官临时决定换到较大的第10法庭。
据郑世康讲,1997年5月14日,国家专利局授予他研制的“外加力省力脚踏车”实用新型专利(专利号为ZL96232843·X)。这一技术,他从上世纪80年代起就开始研发,取得专利后,他成立了以老人为主的成都依尔比电动自行车有限责任公司。去年,被告公司的张某等多次上门,要求与郑世康合作,双方于去年5月8日签订了合作协议,由张某三兄弟出资200万元和厂房,占股70%;郑世康将其拥有的依尔比品牌、技术以及专利、图纸资料和相关手续等作为投资,占股25%,并任总工程师;另有他人占股5%。没想到,20余天后,双方合作失败。
去年8月,郑世康发现被告电动自行车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某牌电动自行车的必要技术特征与自己的专利技术极为相似,遂向法院提起诉讼,状告该电动自行车有限公司侵犯其专利权,并要求法院判定对方赔偿人民币20万元。而这个被告公司的老板就是张某。
16日下午的庭审中,在征得主审法官同意后,郑世康的老伴和一名年轻人抬着一辆电动自行车上了法庭。原来,郑世康早已买了一辆被告公司某牌电动自行车来作证据。在获得法官许可后,郑世康的徒弟立即动起手来,几分钟后,这辆电动自行车关键部分就被拆了下来。郑世康指着零部件对照其专利权属一一指证称,某牌电动自行车从整机到至关重要的轮毂电机、减速器、离合器等部件都在其专利范围内。
下午5时过,法官宣布,首次庭审结束,下周将再次开庭审理。郑世康表示,他对胜诉很有信心。
成都依尔比电动自行车有限责任公司的邓华俊和杨佰顺两位老人告诉记者,他们都是郑世康的大学同学。他们这些“老科技”并不是想赚很多钱,而是想让自己的科技成果能更好地服务社会。所以去年张三兄弟找上门来谈合作时,他们以诚相待,对对方毫无保留。甚至在非典期间,还带对方到江浙一带的原材料市场熟悉情况。郑世康和他的老伙计们都感叹自己防范意识差。
据了解,这是郑世康的第二场维权官司。1998年,他就曾状告生产某牌电动自行车的成都市另一家公司及其电动分公司侵犯其专利权而胜诉。(刘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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