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件:
赵先生最近买了辆电动自行车,上下班很是方便,可因为存车问题却屡屡窝火。他到平安大街一存车处存车,看车人收费0.3元,并明确地说,电动自行车比自行车占地方,所以要多收1角,赵先生无奈只好交钱。另一次他到中山东路一单位门前存车,老太太张口就要“5毛”,赵先生据理力争,指出电动自行车也是自行车,存车收费应是一次0.2元,但老太太态度蛮横地表示:“我们这儿就收5毛,不愿存推走。”赵先生虽然交了钱,但心里一直不舒服。
◆ 看台:
目前街上的电动自行车越来越多,电动自行车存车收费的纠纷也处处可见。按行业惯例,自行车存车一次收费2角,电动自行车是新生事物,没有规定,很多存车人就乱要价。对此全国知名维权人士郭振清先生表示,消费者理应“斤斤计较”,争取自己的权利。
郭先生说,首先我们要明确,电动自行车也是自行车,在没有新规定出台之前,它的存车收费标准应依据自行车的收费标准,如果看车人随意加收费用,就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消费者完全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或诉诸法律途径。同时这件事也给我们国家的行政立法提出了更高要求,在现实生活中,现行法规永远滞后于百姓需求,但随着新事物、新产品不断推出,我们的立法也应尽快跟上。
◆ 点评:
别不屑于这几角钱,重要的是较真儿,较真儿让制度完善,让社会进步。乔占祥敢于就春运涨价叫板铁道部,促进了听证制度的完善,如果赵先生就电动车存车收费较真儿到底,谁能说不会促进一个新规定的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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