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一面世就身份不明的电动自行车,沈阳将采取在一定程度上进行限制的准入政策。人们这样的理解源自于沈阳市环境年实施方案中“制订对摩托车与电动自行车的准入规定和管理办法”的条款。
由此,一项在其他城市曾经引起广泛争议的政策也在沈城引发了各种声音。
2月13日召开的沈阳环境年活动动员大会公布实施方案时,是在改善交通状况、强化交通管理秩序的措施中提到这一条的,并且年内要出台政府规章。尽管具体实施的政府规章还没有出台,尽管记者从沈阳市几个城区的公安分局的户政科了解到,目前沈阳市还可以为电动自行车上牌照,尚未接到上级部门不允许发放牌照的消息,但“准入”两字的敏感,尤其是政府有关部门不再发放电动自行车牌照的设想,还是让数以万计的电动自行车用户及潜在的用户一次绷紧了神经,人们迫切地想知道:准入的底线和内容是什么?电动自行车还允许骑吗?
◆ 强烈反响 为什么?
猜测:什么是准入的底线准入制度到底是什么样引起了众多电动自行车销售商的猜测。
在三经街上从事电动自行车销售的李老板这几天忧心忡忡,来不琢磨着电动自行车准入的底线是什么,昨天他特意到负责上牌照的公安局户政科打听消息,但目前户政科也没有进一步明确的说法,只是现在还可以继续办理牌照这一点让他稍微放了心。他综合各方打听来的消息后认为:准入制度主要是不让伪劣电动车进入市场,像他这样手续齐全并经过政府认证的正规销售商经销的正规产品,不会受到影响。
另一家电动车店女老板焦虑地告诉记者,如果是不准许电动自行车上牌照进而不让上路,那么自己只有关门歇业了。她说她早就听说要实行准入制度,她猜测准入制度是提高电动车的准入成本,即是将现在办理牌照收取的5.6元费用增加到几十元。
另一位经销者认为,准入制度应该是政府对沈阳电动车的总量进行控制,即总数不超过10万辆,现在离这个数字还很远,短期内对电动车行业不会有太大的影响。
◆ 辩白:遵章行驶对交通没什么影响
持电动车当禁观点的人一个最重要的理由就是电动自行车影响交通秩序。对这样的观点,电动自行车的使用者却是不大认同。
一位骑电动自行车的李先生认为,现在买电动自行车的人,原来基本上都是骑自行车的,他们买了电动自行车后自然就放弃了自行车,对道路的压力并没有增加。同时,电动自行车要快一些,无形之中就提高了道路在单位时间里的流量,对交通的影响并不大。对于电动车违章的问题,李先生认为,这是管理的问题,交通管理部门对骑到快车道或者超速的违章车进行处罚严格管理是必要的,但是不能因为有部分电动车违章就禁止所有的电动车。
◆ 需求:既经济又省体力的选择
艾女士是电动自行车使用者,作为中学教师的她坦言,比起骑自行车,骑电动自行车没那么费力气了,经常往返于黄河大街北端的家和位于北京街的单位,上下坡不用再卖力地蹬,每天体力上轻松多了。艾女士说:“电动自行车在我们单位很多,最实用的地方是带孩子特别方便。”
她认为,更重要的是,对于暂时买不起汽车而上班距离又较远的人群,电动自行车是比较合适的选择。这样的观点被更多的电动车使用者所肯定。
◆ 管理部门 是这样!交管部门:部分城市已实行规范管理
站在管理的位置上考虑,交通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则认为对电动车的规范管理是迟早的事。他们说,人力三轮车等非机动车存在效率低下、占路面积大、影响交通等问题,很多地方都对非机动车实行总量控制。当前一些非机动车擅自安装助力装置,尤其是电动自行车“轻摩化”倾向严重,给交通安全带来隐患。很多地方政府都鼓励发展高效率的交通工具,限制、淘汰低效率车种,对这些车种实行有计划地禁行或淘汰等措施。
这位工作人员称,随着国内许多城市都在对电动自行车施行“上牌”、“限行”或“禁行”的管理模式,沈阳电动自行车的规范化管理应该只是时间上的问题。
◆ 市交警支队:新法给了电动自行车“名分”
据沈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介绍,电动自行车管理以前在法规上是一个盲点,现在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中没有关于电动自行车的明确说法,但在其中第十九条第三款明确规定:“自行车、三轮车不准安装机械动力装置”,这说明电动自行车还一直没有确定“名分”。
但是将于今年5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法》却为电动自行车确定了“名分”,将电动自行车列入了非机动车行列,规定“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的种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这意味着,电动自行车能否上路还待定。
即将实施的新法还对电动自行车的行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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