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穿梭在马路上的电动自行车将越来越少,因为沈阳市今后将不再发放电动自行车牌照。
昨日下午,在沈阳市“环境年”动员大会后,沈阳市文明办召开了“环境年”文明出行主题活动落实工作会议。会议决定从现在开始至3月份,沈阳市文明办、市交警支队等部门将通过落实不再发放电动自行车牌照等20件实事,使沈阳形成车让人、人让车、车让车的文明、安全、有序的出行环境。由此,沈阳市“告别十大陋习,争做文明市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打响第一枪。
电动自行车要在慢车道行驶
据有关部门统计,目前沈阳市至少有近3万辆电动自行车。记者在会议上了解到,今后,沈阳市将不再发放电动自行车牌照,已发放牌照的,要在自行车道行驶,达到使用年限的一律收回牌照。持外地电动自行车牌照的不准进入沈阳市内行驶。
同时,沈阳市内将不再受理摩托车牌照申请,无市内通行牌照的摩托车一律禁止进入市内行驶,已有市内通行牌照的摩托车将限时限路行驶,达到使用年限的一律收回牌照。
沈阳市内还将全天禁止畜力车进入,对农用运输车在实行限时行驶基础上还要限路行驶;禁止各类非标准机动车上路行驶;取缔非法营运的各种机动车辆;增设宣传教育处罚车,加大对违章车和行人的处罚力度,制定地方法规性文件,形成规范有序的交通环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