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是一个自行车生产和消费的大国,自行车是我国城乡居民的主要短途代步工具,同时自行车作为一种综合代步、健身、竞技、娱乐等多功能产品,受到消费者的青睐。近年来,自行车工业发展迅速,生产的社会化、专业化程度越来越高,每年生产数千万辆各种花色、规格的自行车,社会拥有数亿辆,已成为名副其实的自行车王国。据统计,目前全国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1000多家,年生产能力近亿辆。与此同时出口量在持续增长,2002年达4,557万辆。
为促进我国自行车产品质量的不断提高,规范自行车行业的发展,正确引导消费,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对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进行了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此次抽查涉及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等4个省市68家企业生产的68种产品,合格47种,产品抽样合格率为69.1 %。其中:抽查了自行车28种,合格17种,产品抽样合格率为 60.7%;抽查了电动自行车40种,合格30种,产品抽样合格率为 75.0 %。
抽查结果表明,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的产品质量良莠不齐。从总体质量状况来看,生产设备和检测手段比较完备的企业、产品的零部件配置较高的产品,其产品质量就比较好。一些小型企业,缺乏对产品的整体设计和质量把关检验,购置低档配件组装成车,其产品质量较差。
此次抽查中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存在的主要质量问题:
一是电动自行车的车架/前叉组合件振动强度差。车架/前叉组合件振动强度是指电动自行车的车架和前叉耐疲劳的强度。有10种产品抽查不合格。标准规定在17.6m/s²加速度、振动7万次不断裂,其中有1种产品,仅在10900次即发生断裂。断裂的主要部位是前管和下管结合处、中接头可通前后部位等,主要原因是车型结构不合理、车架管壁薄或不均、焊接工艺差等。使用这样的产品会造成人身安全事故。
二是抽查中有17种电动自行车的欠压、过流保护值不符合说明书上的要求。欠压、过流保护功能是指防止电器系统过载和电池过放电的功能。设置欠压的目的是为了防止蓄电池深放电,欠压值过低、将使电池深放电影响电池寿命;电流同样如此,过流值过大,对电机、电池和控制器以及系统工作的可靠性和工作寿命的影响都很大。
三是抽查中有11种电动自行车的脚蹬间隙不符合标准要求。脚蹬间隙是指车在地面上左右倾斜25度时脚蹬任何零部件不应触及地面,且脚蹬到前轮胎或泥板的间隙应大于90mm。达不到上述要求时,容易使骑行者在骑行转弯过程中脚蹬触地,或足趾与前车泥板相碰,无法正常转弯。当车速较高时,一旦发生上述情况,骑行者极易失控。
四是有13种电动自行车的重量过重。标准规定电动自行车整车重量为不大于40 kg,抽查中发现最重的为49.9kg,超过标准规定值20%。
五是部分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的鞍座调节夹紧强度不足。本次抽查中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共有19 种产品该项不合格。其原因一方面是由于鞍座夹板和座夹材质软,啮合不到位,故承受不了垂直方向施力而变形,导致转动;另一方面是由于鞍管的材质和工艺处理等问题。
六是车把立管静负荷能力低。在本次抽查中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共有19 种产品该项不合格,最低值为1230N,(标准规定为2000N)。主要原因是车把立管材质强度不够或立管壁厚太薄所致。
针对此次抽查中反映出的问题,国家质检总局将责成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严格按照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此次抽查中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理,限期整改。同时,公布一批抽查中较好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引导消费者正确选购,促使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的行业整体质量水平的提高,为消费者创造放心满意的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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