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不产生尾气,是一种环保产品,但它的废旧电瓶如果处置不当,会污染环境。浙江省政协委员陈国荣呼吁各地政府要尽早重视处置电动自行车的废旧电池。
近些年来,电动自行车以其环保、便利和价格合理而风行全国,全国人大通过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将电动自行车划入非机动车范畴,为电动自行车的合法生产、经营、上路提供了法律依据。与此同时,电动自行车行业发展势头迅猛,成为许多地方一个新的经济增长点。以浙江为例,目前全省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不包括零部件)有250余家,年产值数十亿元,电瓶生产厂家更是为数众多,约近1000家。
陈国荣委员指出,电动车虽然不排尾气,但是目前市场上销售的电动自行车使用的大多是铅酸蓄电池,其使用寿命长的在一年左右,如果是劣质产品三五个月就得更换。这种电池腐蚀后溢出的含铅重金属和酸性物质对土壤和人体健康危害很大。铅是一种具有神经毒性的重金属,会对人的大脑造成损伤,导致中枢神经功能低下,神经及行为功能异常。
他说,现在理论上对电瓶处理的保障性措施是通过生产厂家与销售商家签订废旧电池的回收协议来完成的。但是实际上,在企业、商家追求利益最大化的今天,他们不会投资处理废弃电瓶,基本上都是把回收的废电瓶随便混同生活垃圾丢弃,废弃电瓶已成为污染城区环境的新的污染源。据了解,浙江全省电动自行车年产量达100万辆,按现有电瓶更换率计算,每年至少产生废弃电瓶100万个。
陈国荣委员建议政府尽快重视处置电动自行车的废旧电池问题,防患于未然。一是由政府有关部门组织行业协会制定周密的电瓶回收处理细则,在行业协会监督下强制执行,保证电动自行车行业的健康发展。二是督促企业进一步提高电动车生产水平,在电池容量更大重量更轻的同时,也更环保。(谢云挺、潘勤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