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近日,家住铁西区南十马路13号华宁小区的刘先生反映,该小区车库存车费过高,一辆电动自行车每月收取十元钱的存车费,自行车一个季度十元钱。
核实:居民刘先生介绍,去年他购买了一辆电动自行车,为了防止丢失和损坏,连同家中两辆自行车一起存放到小区的车库里。车库最初按照自行车的收费标准收取电动车费,去年10月开始,电动车的存车费突然上涨,每月收十元。
调查:记者与管理华宁小区的物业公司取得联系。当记者询问其小区存放电动车应收取多少费用时,该小区物业公司王姓工作人员解释,应该是三元钱一个月,车库的具体情况物业不太清楚。车库虽然是物业的,但自从车库盖完后,物业公司就一直没有接手,后来就被他人整理后自行管理,从没有向物业公司交纳任何费用。
车库门口挂着的小木板上写着催缴存车费的通知。一名女管理员说,电动车十元一个月,自行车一个季度收十元,并称这是物价部门的相关规定,电动车没有收费标准,因其比自行车贵重,所以收费要高一些。
释疑:沈阳市物价局的工作人员介绍,对于电动自行车的收费标准有明确规定,小区存车费是每月四元钱,全市统一规定,如有超出规定收费的都属于违法行为。该工作人员表示,将对华宁小区车库乱收费的行为进行查处。(郑希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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