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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电动车商情 电动车商情网 |
2004-1-14 10:2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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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高架快速干道交通管理,保证高架桥快速畅通,西安市公安局近日出台新规定:不允许行人、非机动车以及摩托、拖拉机、农用车、20吨以上的货运车、教练车等10种机动车上高架桥。
西安市高架桥行车新规定
高架路上禁止行人、非机动车(含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和下列五类十种机动车辆通行:1.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2.电瓶车、轮式专用机械车;3.拖拉机、农用运输车;4.铰接式客车及载质量在20吨以上的货运机动车;5.悬挂试车号牌及教练车号牌车辆。 (王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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