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9946|回复: 4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电动三轮车三保规定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2-3-14 10:14:0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一、保修条件:车辆在保修期限内,确属设计、材质、制造、装配等质量问题而引起车辆

的机件损坏及性能变坏,经鉴定确属我厂责任的给予保修。

二、保修原则:谁经销谁服务,以修为主,能修则修,对修后达不到要求的更换新件留下

旧件,一般不得更换总成。

三、保修凭证:《使用说明书》及购车凭证。

四、保修范围及规定:

1、基础件:车架、电瓶、电机、充电机、制动毂、货箱保修6个月。

2、常用件:方向把、方向柱、钢板弹簧、上下联板、链轮、中间链轮壳、轴承保修4个月。

3、易损件:各种电器开关、电锁倒顺开关、接触器、行程开关里程表软轴、组合仪表、制

动蹄块轮胎、轮辋、前减振器保修2个月。

注:①以上未注明的零部件保修期按一个月执行。

不保修的零部件:密封件、标准件、内胎、橡胶件、灯泡、保险管(片)。

五、不予保修的范围:

1、车辆保修期间,未按《使用说明书》的规定及说明进行保养的;

2、保修凭证上车辆型号、电机号、电瓶号,与实物不相符或涂改者;

3、未经本厂服务部门或所属服务站同意,用户自行拆装,改装修理的零部件;

4、不按《使用说明书》规定进行调整维护而引发的各类故障或损坏的零件;

5、车辆肇事后,未经本厂认证质量责任用户单方处理的车辆;

6、因缺电解液、超重,接线柱松动等不及时处理造成蓄电池损坏的;

7、维修车辆时,装用非原厂配件或使用未经本厂认可的配件而导致损坏的零部件;

8、属于不可抗力引起的坏损(如地震、洪灾、火灾)

六、因本车故障所致的拖车、运输、误工、差旅费用本厂一概不负责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沙发
发表于 2012-3-14 14:03:29 | 只看该作者
对于有三轮车的朋友,必须的学习学习~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板凳
发表于 2012-3-15 16:34:49 | 只看该作者
好东东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地板
发表于 2012-3-23 17:10:03 | 只看该作者
不错,一定的学习学习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
发表于 2012-4-13 10:25:25 | 只看该作者
看看啊,学习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电动车商情网  

GMT+8, 2024-11-25 16:30 , Processed in 1.108259 second(s), 16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Templated By 【电动车商情网 www.cebike.com】设计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